京文物〔2012〕692号 签发人:王丹江
关于北京大学餐饮综合楼设计方案的请示
国家文物局:
北京大学拟拆除北大家园餐厅及学三快餐食堂,新建餐饮综合楼,建设用地西侧为文化活动中心,南侧为学一食堂,北侧为浴室,东侧为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32365平方米,地上四层,建筑面积17280平方米,地下三层,建筑面积15085平方米,建筑高度24米(附件1)。北京市规划委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011规条字0196号已下达(附件2)。
建设用地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未名湖燕园建筑的五类建设控制地带内(附件3),此类地带内建筑高度规定应低于30米(附件4)。在《未名湖燕园建筑文物保护总体规划》中,建筑檐口高度为24米,用地性质为B类兼容用地。
经核,此工程建筑高度符合规定要求,我局原则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18条的规定,现将设计方案报上,妥否,请批复。
附件:1.北京大学餐饮综合楼规划设计方案
2.北京市规划委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011规条字0196号
3.原燕京大学未名湖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图及说明
4.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联系人:王辅宇;联系电话:64071606)
主题词:文化 文物 方案 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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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办公室 201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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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