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12〕696号
关于天坛西坛门、北天门、祈谷门、昭亨门四座坛门防雷工程设计方案的复函
北京市天坛公园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天坛祈谷门等四座坛门防雷工程的请示》(天管文[2011]33号)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其批复如下:
一、四座坛门均为砖座三孔拱券建筑,因雷击发生火灾的可能性较小,建议从风险分析角度,深化勘察设计,明确各建筑历史上遭雷击记录及可能遭雷击的条件,充分论证安装防雷设施的必要性。
二、如确有必要实施防雷工程,应按照《文物建筑防雷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重新编制工程方案,不宜仅以北京市地方标准作为设计依据。
三、方案设计应明确防止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的技术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特此函复。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天坛西坛门、北天门、祈谷门、昭亨门四座坛门防雷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办督函[2012]393号)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文化 文物 防雷 方案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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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公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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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办公室 2012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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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莞蓉 联系电话:64071606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