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12〕496号
关于北京大学学生公寓(28-32楼及35楼)
设计方案的复函
北京大学:
你校《关于商请审批学生公寓(28-32楼及35楼)设计方案的函》(北基〔2011〕52号)收悉。经报国家文物局,其原则同意所报方案(附件)。该建设项目为学生公寓,总建筑面积68782平方米,其中地上六层,建筑面积51200平方米,地下二层,建筑面积17582平方米,建筑高度24米。据此,请到城市规划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特此复函。
附件: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大学学生公寓(28-32楼及35楼)设计方案的批复》(文物保函〔2012〕505号)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文化 文物 工程 方案 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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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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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规划委、海淀区文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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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办公室 2012年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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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辅宇 联系电话:64071606 共印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