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物局
京文物〔2012〕1466号 签发人:孔繁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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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安门院内地面铺装改造工程方案的请示
国家文物局:
为提升天安门地区整体环境品质,提高天安门广场周边道路服务水平,展现北京城市形象。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天安门院内地面铺装进行全面改造。
天安门院内地面铺装改造工程范围南起天安门,北至端门,东西至两侧朝房,不包含中间10米宽的御道。广场长145米、宽108米,改造面积约1.56万平方米。工程内容主要为天安门院内地面铺装及排水管线改造,铺装材料选用石材仿古砖。2012年6月15日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召集有关单位对天安门院地面铺装进行钻孔取芯,并经现场文物专家认定40厘米以下为文物地面基层,建议本次改造工程不得破坏文物本体。经核,该改造方案严格遵守了此项规定,改造后天安门院采用工字缝铺装,维持原风格,我局原则同意。
天安门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工程位于天安门保护范围内,根据有关规定现依法将有关方案报上,请予审批。
特此请示。
附件: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函及附件
北京市文物局
2012年10月18日
(联系人:陈莞蓉;联系电话:64071606)
| 北京市文物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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