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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颐和园南湖岛景区修缮工程方案的复函

日期:2013年02月22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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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文件
 
 
京文物2012〕14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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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颐和园南湖岛景区修缮工程方案的复函
 
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
你处《关于南湖岛景区修缮工程方案的请示》(颐园建文〔2012〕43号)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 所报方案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工程量。不宜对南北值房,西进院一、二、三、四号建筑,落膳房东小院二、三、四号建筑的墙体可进行拆砌。其中,确属后期错误做法和存在结构问题的墙体可进行拆砌,不属于承重结构的墙体应进行现状加固。
(二)深化建筑勘察设计并细化修缮设计说明和图纸,明确传统工艺的具体做法和要求。
(三)关于彩画部分
1.进一步细化勘察,对现存彩画的修缮历史、年代进行深入研究,并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2.补充按照光绪朝苏式彩画基础重绘建筑彩画的研究依据。
3.南北值房、广顺灵雨祠正殿、澹会轩垂花门、鉴远堂、澹会轩四合院围廊、西进院垂花门、月波楼、月波楼西房、云香阁、涵虚堂正门等建筑的大木彩画应原状保存,仅作除尘加固。椽望等彩画可重绘。
4.应注意保留芝麻纱标本,并尽可能原位留用。
5.对建筑构件采取临时保护措施时,应注意通风干燥。
6.进一步确认拓谱、起谱、色标等。
请你处按照国家文物局的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据此编制施工图设计,经我局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函复。
 
附件: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12]1897号批复文件
 
 
北京市文物局         
2012年10月16日       
(联系人:李昂;联系电话:64071606)
 
 

抄送:市公园管理中心。
北京市文物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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