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12〕1393号 签发人:王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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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延庆县八达岭镇
长城73楼至76楼抢险修缮方案的请示
国家文物局:
延庆县八达岭镇长城73楼至76楼位于八达岭镇东沟村南,为长城北京段的组成部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延庆县文物管理所拟对该段长城墙体1680米和1座敌楼进行抢救性保护修缮(见附件1)。方案以排险加固为主,不做全面修复。
经核,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延庆县八达岭镇长城73楼至76楼进行抢救性保护修缮,并建议根据专家意见对方案进一步补充完善顶部做残的防水详细做法及补夯土质部分的连接加固做法和要求。
二、修缮中应严格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部使用传统材料、工艺和做法,不宜在砌筑砂浆中采用水泥等新型材料。
现将修缮方案(见附件2)报上。妥否,请批复。
附件:1.关于延庆县八达岭镇长城73楼至76楼抢险修缮工程方案的请示
2.延庆县八达岭镇长城73楼至76楼抢险修缮工程方案
北京市文物局
2012年10月8日
(联系人:王辅宇;联系电话:64071606)
| 北京市文物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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