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6〕678号
魏长久:
你《关于北京市延庆区永宁镇东灰岭村301号房屋翻改建工程的申请》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涉及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城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开展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我局已于2026年5月19日将相关情况报请国家文物局,待其同意后,我局将把审批意见转发予你。在此期间,请你依法做好文物保护相关工作。
特此函告。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5月26日
(联系人:王淼;电话:8915066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