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6〕562号
福鑫(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所报《关于天坛建设控制地带内金鱼池二期西土地一级开发项目DC-0127-0101地块F2公建混合住宅用地项目的请示》(福鑫发〔2026〕008号)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二、对项目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文物影响评估,补充自估衣会馆朝向拟建 项目的视线分析,并结合周边传统建筑风格,优化建筑设计方案。 细化拟建住宅建筑外观细节、材料与色彩设计。调整商务金融楼 建筑设计,降低建筑高度,对建筑长边进行分割处理,削弱其体 量感,核减玻璃幕墙使用面积;补充屋顶设备设施布局说明,细 化屋顶绿化及园林景观设计。拟建项目整体风貌、屋顶平面应与 老城传统风貌相协调。
(二)加强施工组织监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做好施工区 域围挡,细化材料运输、堆放方案和施工废渣、污水、粉尘、噪 音等污染管理和处置措施,明确项目建设期间的文物本体和周边 环境监测措施及应急预案,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清理和环境 恢复。
三、请你公司组织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程序。
四、请你公司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 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 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5月8日
(联系人:王淼;电话:8915066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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