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6〕540号
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戒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你单位所报《关于戒台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 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二、对项目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优化管线工程选线,应避让老铺装,严控开挖范围, 最大限度采用原管沟并加大与文物本体的距离,补充细化铺装修 复措施,确保修复前后保持一致。不得更换老铺装。细化施工组 织方案,补充施工期间的文物防护措施、监测方案及应急预案, 确保文物安全。
(二)细化非文物建筑修缮、地面铺装、基础设施等相关图 纸,标注各类措施的具体部位、做法和工程量,并与设计说明一 一对应。
三、请你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项目部分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请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报送我局,确认无误后由我局报请市政府批准。
特此复函。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5月6日
(联系人:王淼;联系电话:8915066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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