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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戒台寺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戒台寺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的复函

日期:2026年05月13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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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2026〕540号

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戒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你单位所报《关于戒台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 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二、对项目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优化管线工程选线,应避让老铺装,严控开挖范围, 最大限度采用原管沟并加大与文物本体的距离,补充细化铺装修 复措施,确保修复前后保持一致。不得更换老铺装。细化施工组 织方案,补充施工期间的文物防护措施、监测方案及应急预案, 确保文物安全。

  (二)细化非文物建筑修缮、地面铺装、基础设施等相关图 纸,标注各类措施的具体部位、做法和工程量,并与设计说明一 一对应。

  三、请你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项目部分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请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报送我局,确认无误后由我局报请市政府批准。

  特此复函。

  附件:国家文物局 文物保函〔2026〕529号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5月6日

  (联系人:王淼;联系电话:8915066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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