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6〕481号
国家图书馆:
你单位《国家图书馆关于申请北平图书馆旧址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函》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涉及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平图书馆旧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我局已于2026年4月23日报国家文物局,待其同意后,相关意见将由我局转发你单位。期间,请你单位依法做好文物保护相关工作。
特此函告。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4月23日
(联系人:王淼;电话:8915066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