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6〕439号
刘小伟、王铮:
你所报《关于雍和宫三类建设控制地带内东城区北新胡同 16号改建及加建地下室工程的请示》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二、对项目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补充开展必要考古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拟建项目范围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不应 增加建筑占地面积和高度,外观样式应与周边历史风貌相协调。
三、请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程序。
四、请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研提保护措施。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4月9日
(联系人:王淼;电话:8915066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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