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6〕159号
北京市八大处公园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北京市石景山区西山八大处长安寺环境整治工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涉及在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西山八大处(长安寺)保护范围内进行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我局已于2026年2月4日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待其同意后,相关意见将由我局转发你单位。期间,请你单位依法做好文物保护相关工作。
特此函告。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2月4日
(联系人:王淼;电话:8915066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