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6〕115号
北京中轴线遗产保护中心:
你单位《关于正阳门城楼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核准的请示》及附件收悉。此前,该变更方案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原则同意(文物保函〔2025〕1913号)并提出修改意见,要求我局对变更方案进行核准。经研究,现将意见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变更方案。
二、该变更方案已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复意见(文物保函〔2025〕1913号)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修改。方案措施较合理、总体原则可行。
三、根据国家文物局有关要求,请你单位于本工程竣工一年后的3个月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四、请你单位加强管理,做好修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6年1月23日
(联系人:海云飞;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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