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5〕1763号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人民政府关于昌平区南口镇道北地区排水管线改造工程设计方案核准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市政府,其原则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或修改建议:
(一)雨水管线在穿越京张铁路轨道的涵洞下方埋设施工,方案应单独对涵洞桥体等安全措施提出要求。
(二)方案中铁道工人俱乐部东侧、南侧管线与文物本体距离过近,方案应进一步分析,单独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并实施重点监测。
(三)该工程性质为文物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内的其他建设工程,对文物建筑本体只能采取可逆性支护措施,方案“2.13.2文物建筑本体专项保护措施”中拟采用的“主动防护”措施(包括对裂缝墙体“先用环氧树脂灌浆加固裂缝,再在墙体外侧设置可拆卸钢支架”以及更换屋面破损瓦片等措施)涉及文物本体保护工程,超出本工程方案内容。如确需扰动文物本体,应另行单独制定文物保护工程加固设计方案。
(四)方案实施阶段,应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完善降尘措施,施工材料堆放应尽量远离文物保护范围,最大限度降低对文物的影响。
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实施。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价值地下文物遗存,须立即停工,做好历史信息记录,并按程序报告相关部门,同时加强工人文物保护意识教育,确保文物安全,若后期涉及实施内容与所报设计方案不符,应据实调整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12月23日
(联系人:王淼;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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