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5〕1566号
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报《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卢沟桥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永定河卢三段(卢上左0+050至0+330左堤段)综合提升工程核准的请示》及附件收悉。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卢沟桥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永定河卢三段综合提升工程的批复》(文物革函〔2025〕1482号)的要求,我局委托北京市考古研究院组织专家进行核准。经审查该方案已针对国家局批复进行了进行了有效回应,通过核准。
一、对该方案的其他评审意见或修改建议
目前堤顶巡视通道全程景观内容较为单一,且区域内亲水环境不足,建议后续开展专项设计,结合河道地形与景观视线分析,在适当地点增设1-2处下探至水边的台阶及小型亲水观景平台,以丰富滨水游览体验、提供观赏卢沟桥的独特视角,打破线性空间单调感。
二、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公司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强化现场监测,严格落实应急预案,保障与文物行政部门的沟通畅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或监测发现文物本体出现变化,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同步通知文物行政部门研提保护措施。
特此复函。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11月24日
(联系人:王淼;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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