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5〕1553号
孙晓娟、孙晓兰:
您《关于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13号7幢翻建工程的申请》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涉及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海及团城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我局已于2025年11月19日报国家文物局,相关审批意见将由我局转发您个人。期间,请您依法做好文物保护相关工作。
特此函告。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11月20日
(联系人:王淼;联系电话:8915066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京文物〔2025〕1553号
孙晓娟、孙晓兰:
您《关于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13号7幢翻建工程的申请》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涉及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海及团城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我局已于2025年11月19日报国家文物局,相关审批意见将由我局转发您个人。期间,请您依法做好文物保护相关工作。
特此函告。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11月20日
(联系人:王淼;联系电话:8915066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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