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5〕1490号
顺义区文旅局:
你局《关于开展北京焦庄户地道战遗址纪念馆地道遗址渗水治理项目的复函》(顺文旅文〔2025〕1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焦庄户地道战遗址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你局开展的排查、监测与研究工作对保障文物安全有积极意义。
二、焦庄户地道战遗址减压井(1、2、3号井)位于一类建控地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要求,相关建设保护方案应依法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三、关于所报施工方案及研究报告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设置减压井虽然有效的降低水位并排除积水。但对遗址东侧防渗帷幕的实施应慎重,需进一步论证实施的必要性。地道遗址区域分布广,仅单纯在东侧小范围区域内实施抗渗处理,最终实施效果不可预知。同时,此项措施不具备可逆性。是否可以考虑短期内采取其他具有可逆性的措施,如铺设抗渗布等,疏浚渠道,快速将雨水排除,避免积水等。应根据实施效果,如果效果不好再考虑高压旋喷桩防渗帷幕措施。
(二)因此处文物处于地下,水患对其影响最大。从监测报告可以获得水位上升主要集中在汛期,水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地面雨水倒灌,雨水渗透至地下;2.人民生产生活用水的渗透;3.地下水位上升渗透。因此,建议对本处文物实施综合水患治理措施,而不是仅实施抗渗治理。
(三)进一步完善方案文本,增加文物结构检测报告、文物本体现状勘察报告以及工程对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进一步论证和优化方案,依法履行手续。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11月6日
(联系人:吕忠霖;联系电话:55533034)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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