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5〕1279号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相关内容的申请》收悉。经报国家文物局,其批复意见如下:
同意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由“袁昕”变更为“恽爽”。请你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上线试运行全国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数据库和甲、一级资质单位在线管理系统的通知》(文物保函〔2019〕1253号)要求,尽快完成数据库填报工作,所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甲、一级资质单位的信息变更须通过在线管理系统申请办理并换领证书。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10月9日
(联系人:海云飞;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