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5〕1180号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
你单位《圆明园管理处关于圆明园大北门开放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圆政报〔2025〕18号)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涉及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圆明园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我局已于2025年9月11日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待其同意后,相关意见将由我局转发你单位。期间,请你单位依法做好文物保护相关工作。
特此函告。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9月17日
(联系人:王淼;电话:8915066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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