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5〕1090号
郭沫若纪念馆:
你单位《关于郭沫若故居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开通排水管道污水改造及外排工程项目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市政府,其原则同意。
请贵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实施。建议进一步详细勘察院落地面现状铺装,做好文物建筑及围墙散水、院落地面等部位砖材尺寸、颜色、材质,以及拼接、铺墁方式等构造信息的勘察记录,确保施工后院落地面铺装原样恢复,化粪池选用更为耐久、密封性更优、壁厚更薄的玻璃钢材质,尽可能减少挖方和防渗漏,补充保障文物安全及地下挖掘遇重要文物遗存等情况的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施工过程中应以“最小干预”为原则,尽量减少对院落地面的扰动。严格按照排水规范规程进行操作,做好排水管道坡度计算,确保排水畅通。
设计单位应赴施工现场随时跟踪设计,如发现地下原有管线、管道等设施,参建各方需及时现场协商解决。加强工人文物保护意识教育,确保施工过程中文物安全。若发现有价值地下文物遗存,须立即停工,做好历史信息记录,并按程序报告相关部门。若后期涉及实施内容与所报设计方案不符,应据实调整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8月27日
(联系人:王淼;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