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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备案通知书

日期:2025年08月19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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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备字〔2025〕71号

北京博恒瑞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设立北京博恒猫文化博物馆的备案申请(受理编号:00325080800125),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8月8日受理,并依据《博物馆条例》之规定进行备案内容的核查工作。

  备案核查意见:原则同意北京博恒猫文化博物馆备案。

  根据专家审核意见,现对你单位提出如下改进建议:

  该博物馆的设立,对于促进人与动物的相互依存、和谐共生,树立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活跃首都市民文化生活具有积极意义。请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完善展陈大纲、深化形式设计,适当增加猫与老北京市井生活的相关内容,并对展陈中部分单元标题进行修订调整;进一步加强藏品征集工作力度,提升馆藏品数量与质量;增强博物馆的社会服务与教育功能,采取切实措施提升博物馆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吸引更多市民走进博物馆;持续完善观众服务接待、应对突发事件、人员紧急疏散等各项预案及管理制度,并保证设有充足的消防安防设施以确保博物馆开放运营的全方位安全。

  博物馆藏品如涉及动植物等自然标本,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博物馆名称请以市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部门最后确定的名称为准。

  请你单位按照《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博物馆业务水平、完善博物馆管理制度、部室设置和人员配备等,确保在备案通知书下达6个月内正式向公众开放,履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博物馆备案后应遵守国家关于文物、博物馆的各项法律和规章,按要求开展展览、藏品、社教等各项业务工作,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相关信息及观众数量等统计数据。

  备案人的权利:你单位对此决定如有异议,可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司法局或国家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博物馆业务工作注意事项(非国有)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8月12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11号院1号楼
  • 电  话:010-5553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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