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备字〔2025〕70号
首都博物馆: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首都博物馆向和田地区博物馆出借馆藏文物备案的函》材料及告知承诺书收悉。
办件编号:00325080600239
备案核查意见:同意你单位向和田地区博物馆出借馆藏文物30件/套参加其举办的“国玉回家”展览,其中二级文物3件/套、三级文物27件/套。借展期自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5日。
你单位与文物借用方应严格遵守并执行《文物借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展品在展览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借展过程中应随时了解掌握文物的安全状况,并在展览结束后及时将出借文物收回。
你单位已确认知晓《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中的相关事项,因未履行承诺或虚假承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你单位承担;北京市文物局将于三个月内对你单位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8月6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