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5〕956号
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
你单位所报《关于长城保护区划内密云水库主要入库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及密云水库上游河流沟道水域安全治理工程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 其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对设计方案进行进一步细化,新建护岸随地型自然砌筑,避免过于人工化;巡河道路最大限度利用原有道路修复;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区域进行遮蔽,以控制施工作业中粉尘污染;保护范围内采用人工或轻型机械施工,消除对长城扰动。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区域远离长城保护范围。
二、请你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如项目中涉及建设工程,请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因项目部分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请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报送我局,确认无误后由我局报请市政府批准。
特此复函。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7月23日
(联系人:王淼;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