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5〕955号
蒋鹏、肖淩兮:
你所报《关于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头条21号翻建工程的申请》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其原则同意在广济寺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西城区西四北头条21 号翻建项目。
一、所报项目应补充细化涉及广济寺北院墙、相邻建筑的防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总平面图应明确标注拟建项目与广济寺保护区划的位置关系。
二、请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研提保护措施。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7月24日
(联系人:王淼;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