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5〕639号
清源(北京)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你单位《北京国文琰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相关内容的申请》收悉。经报国家文物局,其批复意见如下:
同意北京国文琰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限公司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证书中的的单位名称由“北京国文琰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限公司”变更为“清源(北京)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单位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2号1号楼6层6003室”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3层101”,法定代表人由“项瑾斐”变更为“张荣”,经济性质由“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请你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上线试运行全国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数据库和甲、一级资质单位在线管理系统的通知》(文物保函〔2019〕1253号)要求,尽快完成数据库填报工作,所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甲、一级资质单位的信息变更须通过在线管理系统申请办理并换领证书。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5月16日
(联系人:海云飞;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