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5〕600号
北京大觉寺与团城管理处:
你单位所报关于对《大觉寺山门前广场环境整治工程》方案的请示(京大团字〔2024〕15号)及附件收悉。经我局上报国家文物局,原则同意在大觉寺保护范围内进行山门前广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加强前期研究。补充山门至影壁间庙前空间研究,说明此区域历年来变化和历史植被情况。
(二)优化设计方案,细化保护措施。注意对庙前空间地形地貌以及植被等历史环境特征的保护。进一步考虑展示利用需求,预留适当的文化活动场地。应将污水处理站迁出。原则上不设置树池,补充古树保护措施,应在古树周边保留必要自然地面。优化栏杆设计方案,不得按照污水处理站现有栏杆样式。细化毛石护坡墙选材、砌筑、勾缝等施工工艺要求,宜采用当地传统方式。地面铺装应做好场地排水,适当考虑透水性。补充景观、电气具体设计要求,注意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二、请你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因项目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请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报送我局,由我局评审后报请市政府批准。
特此复函。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5月12日
(联系人:王淼;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