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5〕596号
北京市域铁路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报《关于京张铁路南口火车站站房保护范围内建设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南口至光华路段)工程的申请函》(市城铁路规函〔2024〕79号)及附件收悉。经我局上报国家文物局,原则同意在京张铁路南口段至八达岭段(南口段)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长城(南口城)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南口至光华路段)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请会同属地文物部门,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认定标准,落实“先调查、后建设”要求,对市郊铁路东北环线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逐个进行甄别,如符合文物认定标准,应及时予以认定保护,践行“应保尽保”。
(二)深化前期勘察研究和文物影响评估。加强历史研究,结合文献、老照片等历史资料深入分析南口站周边环境和历史格局演变。系统梳理项目周边文物保存现状,进一步明确保护对象。客观评估拟建项目对站区整体风貌的影响。
(三)优化设计方案。补充论证南口站台改建的必要性。进一步优化新建、改造建筑外观设计,压减附属用房、信号楼、10KV配电所、站台的高度和体量感,确保与文物周边环境相协调。进一步论证拟增设、改建轨道与原轨道的位置关系,加大轨道线路与昌平火车站老站房的距离。
(四)请属地文物部门指导相关单位,结合本次工程,有序推进京张铁路遗存的系统性保护、修缮、展示、利用工作。
二、请你公司组织相关单位根据以上相关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因项目部分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请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报送我局,由我局评审后报请市政府批准。
特此复函。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5月16日
(联系人:王淼;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