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备字〔2025〕15号
北京市考古研究院(北京市文化遗产研究院):
你单位提交的《北京市考古研究院(北京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关于向陕西历史博物馆出借院藏文物备案的函》材料及告知承诺书收悉。
办件编号:00325021900120
备案核查意见:同意你单位向陕西历史博物馆出借馆藏文物5件参加其举办的“吉金·中国——中国青铜文明的兴起与繁荣”展览,其中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4件。借展期自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12月15日。
你单位与文物借用方应严格遵守并执行《文物借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展品在展览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借展过程中应随时了解掌握文物的安全状况,并在展览结束后及时将出借文物收回。
你单位已确认知晓《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中的相关事项,因未履行承诺或虚假承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你单位承担;北京市文物局将于三个月内对你单位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2月19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