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局领导分别带队到安全责任承包单位进行检查,局属各单位层层分解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工作,部署力量,严密组织,落实责任。
3、严格遵守文物安全管理规定,根据本单位的建筑、环境及工作特点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本单位职工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组织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古建筑、文物库房、文物展厅、消防通道等重点部位,尤其注意电器防火。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并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彻底解决的,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安全。
5、安排好“五一”期间的值班工作,各开放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6、各开放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做好与旅游、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避免“五一”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确保游客安全。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