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5〕176号
梅兰芳纪念馆:
你馆《关于申请梅兰芳旧居修缮工程竣工验收的请示》(梅馆报〔2025〕07号)收悉。经我局组织验收,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文物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我局于2025年2月20日,组织专家对你馆组织的梅兰芳旧居修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经现场查验、听取汇报、调阅批复文件、专家质询等工作程序,专家组一致认为施工中能够坚持文物保护原则与规范,工程质量合格。我局原则同意梅兰芳旧居修缮工程竣工验收。
二、请你馆会同参建单位进一步完善工程竣工图,施工日志,监理旁站等资料。
三、对个别窗框存在油饰脱落、个别屋面瓦面喝风等问题进行整改。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5年2月28日
(联系人:吕忠霖;联系电话:55533034)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