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备字〔2024〕108号
故宫博物院:
你单位提交的《故宫博物院关于借给广东省博物馆(广州鲁迅纪念馆)“清代广钟精品展”院藏文物备案的函》材料及告知承诺书收悉。办件编号:
11110000000021506C211102901500000202411140001
备案核查意见:同意你单位向广东省博物馆(广州鲁迅纪念馆)出借院藏文物40件参加其举办的“清代广钟精品展(暂定名)”展览,其中二级文物39件、一般文物1件。借展期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4月6日。
你单位与文物借用方应严格遵守并执行《文物借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展品在展览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借展过程中应随时了解掌握文物的安全状况,并在展览结束后及时将出借文物收回。
你单位已确认知晓《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中的相关事项,因未履行承诺或虚假承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你单位承担;北京市文物局将于三个月内对你单位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11月19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