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备字〔2024〕103号
绿丝带华缅文化(北京)交流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设立北京宝翠宫翡翠博物馆的备案申请(受理编号:00324110700575),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11月7日受理,并依据《博物馆条例》之规定进行备案内容的核查工作。
备案核查意见:同意北京宝翠宫翡翠博物馆备案。
根据专家审核意见,现对你单位提出如下改进建议:
1、规范藏品目录与藏品档案的编制,完善尺寸、重量等相关藏品信息,每件藏品需单独登记;从目前情况看,博物馆藏品均为现代玉翠工艺品及部分玉石材料,可支撑起现代翡翠工艺的研究与展示,但难以系统反映玉翠的地质生成与开采、翡翠工艺文化的历史沿革和发展成就等内容,应进一步加强藏品征集工作;
2、展览陈列尚需进一步完善,加强知识性、科学性和系统性,应符合博物馆展览设计工作规范的相关标准;常设展览主题尚不够鲜明,展览体系亦不够健全,展示内容的广度、深度及准确性、规范性需优化提升;从现有展品及展览规模看,不足以完全支撑展览主题,建议可重点聚焦于现代翡翠工艺,同时理清传统玉石与翡翠之间的逻辑关系,为观众呈现清晰的科学概念。
3、要明确博物馆的功能区划分,增加社会教育活动空间及相关设备设施;增加展厅、库房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及相关制度措施,增添轮椅设备等残疾人设施以及编制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请你单位在充分展示翡翠工艺及其艺术特色的基础上,深入研究翡翠工艺的历史及其文化内涵,不断丰富馆藏体系、完善展陈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服务及安全设施,加强互动娱乐项目的设计推出,为博物馆之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你单位应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博物馆开放运营的全方位安全。
请你单位按照《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博物馆业务水平、完善博物馆管理制度、部室设置和人员配备等,确保在备案通知书下达6个月内正式向公众开放,履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博物馆备案后应遵守国家关于文物、博物馆的各项法律和规章,按要求开展展览、藏品、社教等各项业务工作,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相关信息及观众数量等统计数据。
备案人的权利:你单位对此决定如有异议,可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司法局或国家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11月8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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