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4〕1456号
丰台区卢沟桥文化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文物巡查发现宛平城内开展建筑物施工的情况报告》(丰卢文〔2024〕29号),《关于文物巡查发现卢沟桥下施工的情况报告》(丰卢文〔2024〕33号),《关于文物巡查发现宛平城内沿城墙开展施工的情况报告》(丰卢文〔2024〕35号)收悉。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请你中心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继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协调参建各方,确保人员、文物安全。
二、请你中心切实加强管理,合理安排近期工作重点,加强监测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文物保护应急预案,落实应对措施。
三、请你中心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切实将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致函。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11月12日
(联系人:吕忠霖;联系电话:55533034)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