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备字〔2024〕98号
北京舞蹈学院: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设立北京舞蹈学院舞蹈博物馆的备案申请(受理编号:00324101600619),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10月16日受理,并依据《博物馆条例》之规定进行备案内容的核查工作。
备案核查意见:同意北京舞蹈学院舞蹈博物馆设立备案。
请你单位充分发挥在收藏研究各个时期舞蹈文化发展见证物、展示中国舞蹈艺术魅力、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基因、提升全民审美情趣与精神追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不断丰富馆藏体系、完善展陈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健全服务及安全设施的基础上,面向社会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展览,创新舞蹈艺术“活态”传承方式,让更多的人从中汲取智慧与力量,使中华舞蹈艺术之花绽放新的时代光彩。同时,你单位应采取切实措施全方位确保博物馆的开放运营安全。
请你单位按照《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博物馆业务水平、完善博物馆管理制度、部室设置和人员配备等,确保在备案通知书下达6个月内正式向公众开放,履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博物馆备案后应遵守国家关于文物、博物馆的各项法律和规章,按要求开展展览、藏品、社教等各项业务工作,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相关信息及观众数量等统计数据。
备案人的权利:你单位对此决定如有异议,可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司法局或国家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10月16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