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4〕1206号
李迎会:
你所报《关于罗儿胡同3号院翻建工程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其原则同意在醇亲王府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罗儿胡同3号院翻建工程项目。
一、请与西城区文物部门联系,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复要求,对拟改建项目进行甄别,如符合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应及时予以认定,并将翻改建项目调整为修缮工程。
二、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深化现状勘察和文物影响评估。进一步补充现状勘察照片及说明。明确建筑控高要求。补充拟建项目与相邻文物保护单位的视线分析说明。
(二)优化设计方案。尽可能保留有一定时代特色的旧构件及建筑特征。补充必要的防火措施。建议调整院落内外高差,避免雨水倒灌。优化院墙及建筑外墙基础做法。补充施工期间开挖、振动等对周边建筑影响的监测措施,细化应急预案。
(三)完善文本和图纸。补充完善设计说明,明确项目内容是否包含基础施工,确保图文一致。补充院落排水图、门窗表,补充节点构造大样图。
三、请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四、请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研提保护措施。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9月18日
(联系人:王淼;联系电话:8915075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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