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4〕902号
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
贵中心《关于宋庆龄同志故居花房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经核,宋庆龄同志故居内花房建筑不属于文物建筑,但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
二、建议明确工程性质是否为原址翻建,并与属地规自部门联系相关维修方案或规划手续。如涉及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需按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要求向国家文物局等报审。
三、因工程实施地点紧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文物建筑本体,工程实施过程中应确保文物安全,维修方案色调、风貌应与周边文物建筑相协调。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7月12日
(联系人:吕忠霖;联系电话:55533034)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