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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宋庆龄同志故居花房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的复函

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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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2024〕902号

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

  贵中心《关于宋庆龄同志故居花房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经核,宋庆龄同志故居内花房建筑不属于文物建筑,但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

  二、建议明确工程性质是否为原址翻建,并与属地规自部门联系相关维修方案或规划手续。如涉及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需按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要求向国家文物局等报审。

  三、因工程实施地点紧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文物建筑本体,工程实施过程中应确保文物安全,维修方案色调、风貌应与周边文物建筑相协调。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4年7月12日

  (联系人:吕忠霖;联系电话:55533034)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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