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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关于门头沟区戒台寺保护修缮工程方案核准的复函

日期:2023年12月05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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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2023〕1618号

北京市门头沟区文物事业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申请门头沟区戒台寺保护修缮工程方案审核的请示》及附件收悉。此前,该项目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列入北京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3年灾后保护项目计划同意实施项目名单(文物保函〔2023〕987号)并提出相关意见,要求我局对方案进行核准。该核准方案经我局委托北京市考古研究院(北京市文化遗产研究院)评审,现将意见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方案尚需进行以下的修改和完善:

  (一)东静院建筑残损严重,修缮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严格控制修缮范围和工程量。实施前应对现基址承载力进行评估,原有材料能够满足安全要求的应利旧使用。实施动态设计,据实优化设计方案。

  (二)上院西侧围墙基础应清理到基岩或冰冻线以下,对基础进行加固处理后再实施修缮。堡坎墙应补充后填土的夯筑要求及顶部的防水措施。

  (三)细化木材、砖、瓦的物理指标等材料要求;细化东静院东配房残留房与新建房之间的拉结措施,避免产生新裂缝。

  (四)补充1997年及2021年东静院和南宫院保护修缮工程的内容、措施等资料,并结合本次灾情引起的后果,总结原工程措施中的不足,为保护修缮提供设计依据和保护思路。

  (五)针对东静院南侧山体滑坡造成围墙、隔墙坍塌灾害,除加固现有墙体和护坡外,应对山上洪沟进行必要的处理,增加减缓、引流措施,防止洪水直接冲刷墙体和护坡。

  三、设计人员在施工阶段要全程跟踪,对于未能全部暴露的隐蔽部位进一步探查,根据勘察结果及时调整修缮设计方案。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更应及时依法向文物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程序。

  四、承担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相应资质。

  五、开工前请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开工等相关手续。

  六、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

  七、施工应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确保文物安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请你单位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将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备案等材料函报我局。

  九、根据国家文物局有关要求,请你单位于本工程竣工一年后的3个月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十、请你单位加强管理,做好修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11月29日

  (联系人:席浩天;联系电话:8915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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