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3〕807号
北京动物园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清农事试验场旧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大熊猫展区扩建工程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我局原则同意在清农事试验场旧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北京动物园大熊猫展区扩建项目。
一、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细化拟保留建构筑物的具体保护方案。应详细论证对原水刷石、混凝土肌理墙、花窗格栅、五金件等的样式、细部、质感进行复原的可行性,尽可能对保留建构筑物进行现状整修,避免拆除重建,如雉鸡苑建筑和园林整体、小型哺乳动物馆南立面入口门廊、月亮门、外廊等。重点保留花窗格栅、虎皮墙面、水刷石、混凝土肌理墙及台阶、铺地等特征要素。
(二)深化新建建筑、公共空间、景观环境等设计内容。深化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护栏、悬空步道等新增设施的体量、外观对整体空间氛围的影响,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同时,尽可能尊重、彰显原空间氛围。最大限度保留场地内现有植株。北侧场地景观设计应在空间尺度、总体布局等方面与雉鸡苑院落相协调。新建建筑外观可适当体现当代建筑特色。
(三)作为该类型建筑群保留、改造的重要实例,应以文字、图纸、模型、照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做好工程全过程记录,为后续研究和保护实践留存参考资料。
二、请你单位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实施。
三、请你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6月15日
(联系人:王淼;联系电话:8915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