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备字〔2023〕74号
故宫博物院:
你单位提交的《故宫博物院关于借给文化和旅游部恭王府博物馆“喜溢华庭——清代宫中少年生活展”院藏文物备案的函》材料及告知承诺书收悉。办件编号:
11110000000021506C211102901500000202309140001
备案核查意见:同意你单位向文化和旅游部恭王府博物馆出借院藏文物116件参加其举办的“喜溢华庭——清代宫中少年生活展”,其中:其中一级文物1件,二级文物77件,三级文物31件。借展期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1月25日。请将一级文物出借情况依法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你单位与文物借用方应严格遵守并执行《文物借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展品在展览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借展过程中应随时了解掌握文物的安全状况,并在展览结束后及时将出借文物收回。
你单位已确认知晓《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中的相关事项,因未履行承诺或虚假承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你单位承担;北京市文物局将于三个月内对你单位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