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备字〔2023〕68号
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向杭州西湖博物馆总馆出借馆藏文物备案的函》材料及告知承诺书收悉。
办件编号:00323090600261
备案核查意见:同意你单位向杭州西湖博物馆总馆出借馆藏文物3件(套)参加其举办的“千古一人——苏轼主题文物展”,其中:二级文物2件(套),一般文物1件(套)。借展期自2023年 9月 10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暂定)。
你单位与文物借用方应严格遵守并执行《文物借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展品在展览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借展过程中应随时了解掌握文物的安全状况,并在展览结束后及时将出借文物收回。
你单位已确认知晓《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中的相关事项,因未履行承诺或虚假承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你单位承担;北京市文物局将于三个月内对你单位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