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3〕669号
北京艺术博物馆:
你单位《关于万寿寺东路院墙修缮工程的请示》(京艺博〔2023〕1号)及附件收悉。经上报国家文物局, 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深化前期勘察。进一步勘察残存墙体构造、保存情况、年代及各部分尺寸、比例关系等,分析院墙原形制、材料、砌筑工艺等。进一步核实北段现存院墙外侧墙身做法、红蓝机砖院墙砌筑时间。补充细化此前院墙修缮工作的详细资料,并评估其效果。结合院内地面现有排水走向,评估院墙内侧降土的范围及影响。
(二)完善设计方案。明确院内原始地坪基准点,补充恢复院墙内侧散水的降土及排水要求。细化完善保护栏杆设计。应充分考虑南段墙体与其他段墙体的衔接,院墙下肩、墙身等各部分应统一标高。建议结合该项目,考虑拆除紧邻院墙、与民房无关的临建墙体,改善保存环境。
(三)细化工程做法说明及要求。注意做好与原墙体毛石下碱墙的衔接。补充南段墙体伸缩缝技术要求。明确砖、瓦、石、石灰等材料质量技术指标,重点关注砖的抗压强度、抗冻融及墙体抹灰做法等要求。
(四)进一步校核方案文本和图纸内容。补充标注现状总平面图、立面图中修复墙段、伸缩缝等具体位置。
三、关于万寿寺东路院墙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由你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的意见修改、完善,报我局核准后实施。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5月24日
(联系人:席浩天;联系电话:8915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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