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3〕531号
北京市东城区图书馆:
你单位《关于明北京城城墙遗存——左安门值房修缮工程的请示》及附件收悉。此前,该方案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原则同意(文物保函〔2022〕163号)并提出修改意见,要求我局对方案进行核准。经我局委托北京市考古研究院(北京市文化遗产研究院)评审,现将意见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该方案已针对国家文物局批复意见(文物保函〔2022〕163号)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修改与补充。经核,方案措施较合理、总体原则可行。
三、方案尚需进行以下的修改和完善:
(一)方案中木椽、望板、连檐瓦口糟朽、局部漏雨、屋面瓦件残损及工程量等情况应进一步核实并补充勘察内容。
(二)木构件加固方式不妥,木构件开裂原则上仅需对结构安全检测报告中Cu、Du级的承载构件进行加固处理,加固可采用铁箍或碳纤维,不能套用常规木材干缩裂缝的打箍措施。因此,应标明木构件缺陷等级及破坏原因,明确裂缝性质和原因;后期重点对严重开裂的木柱、5-B-C轴斜裂的木梁等结构鉴定为Cu、Du级的木构件进行修缮;详查结构损伤程度,评估结构安全性,并据实调整优化加固措施。
(三)明间南侧四架梁加设木抱柱必要性不足,经现场判定,外墙上身局部抹灰开裂,未见墙体开裂情况,建议以修补为主,减少扰动;下碱酥碱砖体应补充酥碱深度数据,仅对酥碱极其严重部位进行修缮;石构件应保持现状,不进行粘接修补。
(四)经现场勘察,院内排水设施较完善,应补充对外部排水管线的具体疏导措施和暂估工程量,建议对西南侧排水口进行清理并增设石质排水箅子。
(五)不应采取对内外檐大木构架全部重做一麻五灰地仗,重新油饰的修缮做法。应调整地仗、油饰修缮范围,仅需对现状外檐门窗重做地仗、油饰,其余部位以修补为主,尽可能保留。
(六)室内地面建议维持现状。
(七)应深化勘查,细化工程做法,量化工程量,规范图纸表现。
四、承担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相应资质。
五、开工前请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开工等相关手续。
六、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请你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七、设计人员在施工阶段要全程跟踪,对于未能全部暴露的隐蔽部位进一步探查,根据勘察结果及时调整修缮设计方案。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更应及时依法向文物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程序。
八、请你单位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将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备案等材料函报我局。
九、根据国家文物局有关要求,请你单位于本工程竣工一年后的3个月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十、请你单位加强管理,做好修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4月24日
(联系人:李竹;联系电话:8915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