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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同意北京艺术博物馆主办“长物之志”(暂定名)展览的批复

日期:2023年04月27日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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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2023〕550号

北京艺术博物馆:

  你馆《北京艺术博物馆关于与中国园林博物馆北京筹备办公室举办“长物之志”(暂定名)展览的请示》(京艺博〔2023〕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馆作为主办方与中国园林博物馆北京筹备办公室共同举办“长物之志”(暂定名)展览,并提供附件所列16件相关文物(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1件;一般藏品14件)参展,展览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至8月20日,展览地点为中国园林博物馆。

  二、请你馆与合作方签订内容严谨的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文物在展览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展览过程中,你馆应随时了解掌握文物的安全状况,展览结束后及时将文物收回,并及时报局备案。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4月24日

  (联系人:骆  岩;联系电话:6404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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