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备字〔2022〕第42号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险博物馆的备案申请(受理编号:00322090200280),本行政机关于2022年9月2日受理,并依据《博物馆条例》之规定进行备案内容的核查工作。
备案核查意见:同意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险博物馆备案。
请你单位依据博物馆的宗旨和功能定位,进一步完善基本陈列体系,加强对保险行业发展历史与社会功能的研究与对外文化交流,展示保险金融企业为国家社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充分利用自身资源提升博物馆的社会影响力,承担起传承红色基因、宣传普及保险知识的社会责任。
请你单位按照《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博物馆业务水平、完善博物馆管理制度、部室设置和人员配备等,确保在备案通知书下达6个月内正式向公众开放,履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博物馆备案后应遵守国家关于文物、博物馆的各项法律和规章,按要求开展展览、藏品、社教等各项业务工作,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相关信息及观众数量等统计数据。
备案人的权利:你单位对此决定如有异议,可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司法局或国家文物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博物馆业务工作注意事项
北京市文物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