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2〕941号
北京考古遗址博物馆:
你馆《关于出借“鎏金铜铺首”等文物给河南省文物局等单位联合主办的“繁星盈天——百年百大考古发现展”的请示》(考古遗址〔2022〕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馆出借“鎏金铜铺首”等3套(10件)馆藏文物(如来文附件所列),参加由郑州博物馆承办的“繁星盈天-百年百大考古发现展”,借展时间自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二、请你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及时将一级文物“鎏金铜铺首”“玉舞人”出借情况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三、请你馆与文物借用方签订内容严谨的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文物在展览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同时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四、借展过程中,你馆应随时了解掌握文物的安全状况,展览结束后及时将出借文物收回,并通过“北京市博物馆大数据平台”业务管理系统报局备案。
特此批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2年8月8日
(联系人:纪雅雯;联系电话:64042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