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2〕41号
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长城管理处:
你处《关于报送八达岭长城北七楼地基危岩体抢险加固工程〈勘察报告〉和〈设计方案〉的请示》(京延八管处文〔2021〕32号)及附件收悉。此前,该方案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原则同意(文物保函〔2021〕565号)并提出修改意见,要求我局对方案进行核准。经我局委托北京市文物保护事务中心评审,现将意见函复如下:
一、暂不同意所报方案。
二、方案尚需进行以下的修改和完善:
(一)建议方案编制单位逐条回复国家文物局关于本方案的批复意见。国家文物局批复意见第一条,方案中并未做出相应的回应,对批复意见理解存在偏差。国家文物局批复意见第二条,要求论证岩体均采取锚杆的必要性并明确北七楼锚杆布置依据,应补充必要性论证过程和布设依据的专项说明。国家文物局批复意见第三条,方案中仅进行部分回应,还应补充结构计算书,定量说明抗剪性能是否合理。
(二)项目施工应采用振动小的机械,加强监测和评估,避免对文物造成伤害。锚杆成孔应注意粉尘的收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三)项目实施前应做好日常巡视工作,避免危岩突然崩塌滑落。外观做旧,应选取相同条件同岩性的区域做实验,评估后再实施。
请你处根据上述意见,修改完善修缮方案后另行申报。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2年1月17日
(联系人:杨皓楠;联系电话:8915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