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0〕375号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工程项目管理部:
你部《关于京通铁路电气化改造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涉及北京市部分长城段落相关方案申请核准的请示》(京项管〔2020〕13号)及附件收悉,经我局组织北京市文物保护事务中心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将我局核准意见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建设工程。
二、文物保护措施与应急预案中,应具体明确文物支护措施及须支护的文物段点,明确支保措施的有效性。
三、文物监测措施中,应明确监测点位置、监测设备选择及文物沉降、变形的限值规定,确保措施有效可行。
四、施工前,应组织专业考古机构进一步对拟建项目相关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和勘探。如遇重要发现,请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保护方案,并报国家文物局批准后实施。涉及考古发掘的,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五、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监测,若发现地下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立即联系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怀柔区文化和旅游局:69623483)和北京市文物研究所(联系人:曾祥江,联系电话:66174496),并及时调整方案上报。
六、请你部加强施工监督,严格落实防震、防污染等技术措施,施工期间的文物临时性支护、围护措施,以及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监测措施及相关应急预案等文物保护要求和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七、施工后期应严格按照环境修复方案实施,避免环境污染。
八、施工完成后,应在相关长城段落周边设立长城保护标志、保护界桩和警示标识。
九、根据文物法及市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文物保护管理的相关规定,大型建设工程及涉及地下文物埋藏区等建设项目应当事先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所需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预算,并将考古工期列入工程计划。请及时到北京市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89150657。
请据此到城市规划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0年4月26日
(联系人:田晓婷;联系电话:6407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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