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1〕1292号
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
你处《关于迎旭楼修缮项目方案核准的请示》(颐园建文〔2021〕95号)及设计方案收悉。此前,该方案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原则同意,并提出修改意见,要求我局核准。该核准方案,经我局委托北京市文物保护事务中心评审,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方案尚需进行以下的修改和完善:
(一)现大木构基本稳定,勘查评估选用“结构体系”层级进行安全鉴定的方法和结论有误,建议调整完善。
(二)建议细化勘察及设计内容,并做到前后对应。如:完善台明阶条石外闪的范围、程度描述并补充相关图示、照片,“归安”做法应具有对应性;一层水泥方砖有“部分碎裂”和“严重碎裂”的不同描述,应予以统一,补充对应的图纸和照片,补充该处地面全部更换为尺四方砖、重做垫层做法的必要性分析;屋面病害描述中未发现漏雨、尿檐,揭瓦檐头措施的合理性有待补充说明;补充一层后檐墙板壁原构造做法说明,设计中龙骨、木板壁和裱糊等做法要与原状对应。
(三)文本中修缮设计做法与工程做法说明内容不够对应,应根据屋面、油饰等修缮内容对应完善做法说明,不应照抄照搬传统做法。
(四)进一步规范图纸表达。如:补充室内木护板墙的分布以及一层后檐板壁墙的构造做法;完善平面图中标高注释。
(五)建议在项目实施前进一步补勘核实屋面揭瓦范围。
(六)地仗、油饰、彩画部分的完善意见:
1.建议补充彩画的历史变迁沿革,搜集颐和园迎旭楼彩画原状的历史照片及档案,完善价值评估和现状病害情况具体评估。
2.建议完善颐和园迎旭楼建筑油饰和彩画病害的勘查说明,病害描述应详细准确,病害面积应量化;补充该建筑油饰、彩画病害类型及成因的分析;完善上下架大木地仗及油饰色彩的勘查说明;补充现状各部位构件地仗、油饰、彩画的现状勘察做法表。
3.建议补充对现存地仗(砖灰、血料)油皮、彩画颜材料和粘结剂(骨胶或桐油)的分析,确认具体颜料种类、成分、地仗中有无血料和施工工艺。
4.设计方案中应进一步明确现状保留部位除尘清洗、回贴加固的具体技术措施。明确现状保留和缺失补绘彩画的范围及施工量。
5.建议补充上下架各部位地仗油饰彩画的具体做法表。对重做地仗油饰部分应该根据构件大小,所处位置,选择不同的地仗油饰做法,如:博缝、下架装修,下架檐柱、金柱。
6.建议补充建筑下架大木(柱、槛、框)装修,重做地仗油饰部位与老彩画部位的衔接做法。
三、设计人员在施工阶段要全程跟踪,对于未能全部暴露的隐蔽部位进一步探查,根据勘察结果及时调整修缮设计方案。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更应及时依法向文物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程序。
四、承担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相应资质。
五、开工前请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开工等相关手续。
六、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
七、施工应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请你处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将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备案等材料函报我局。
九、请你处加强管理,做好修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1年8月31日
(联系人:王丹艺;联系电话:8915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