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1〕1149号
北京市平谷区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平谷区长城段36号敌台及边墙段抢险修缮工程方案的请示》(京平文旅文〔2021〕18号)及设计方案收悉。此前,该方案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原则同意,并提出修改意见,要求我局核准。该核准方案,经我局委托北京市文物保护事务中心评审,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方案尚需进行以下的修改和完善:
(一)将军关曾用钢筋混凝土盖板,此次实施局部坍塌部位应考虑具体实施步骤,合理补砌局部坍塌部位。
(二)边墙B-C段下部有居民房屋紧邻城墙遗址,此次修改考虑到具体实际情况,修筑边坡,并归安散落墙芯石块,总体措施基本合理。具体实施时应进一步细化工程步骤,做好施工组织。
(三)如此次方案仅涉及36号敌台和A-B段边墙,则须在申报方案中删除边墙B-C段相关内容。
(四)施工图阶段应在图中标注墙面砖剔补、修补的具体位置。
三、设计人员在施工阶段要全程跟踪,对于未能全部暴露的隐蔽部位进一步探查,根据勘察结果及时调整修缮设计方案。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更应及时依法向文物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程序。
四、承担施工及监理的单位应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相应资质。
五、开工前请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开工等相关手续。
六、施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
七、施工应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请你局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将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备案等材料函报我局。
九、请你局加强管理,做好修缮后相关文物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1年8月4日
(联系人:王丹艺;联系电话:8915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