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物〔2021〕1094号
中央音乐学院:
贵院《关于醇亲王府(南府)存在安全隐患的紧急报告》(音院〔2021〕122号)收悉。现将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的相关规定。请贵院委托相关单位编制抢险修缮方案并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二、根据目前情况,险情已对文物及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贵院应组织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必要、有效且具有可逆的支顶加固等排险措施,以有效控制险情,确保文物建筑安全。
三、立即划定安全隔离区域,设立安全围挡,设置提示、警示标识,保证人员安全。若险情进一步扩大,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对此区域进行封闭,另辟路线,以确保文物和人员安全。
四、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后寝院房檐如确实危险,可即刻实施临时抢险措施,同步补报相关手续。
特此函复。
北京市文物局
2021年7月23日
(联系人:代学萍;联系电话:64071300)